巡察公告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